一、申請名額
本系 一名
二、金額
每名新台幣 15 0 00 元
三、申請資格
具備下列條件之本系 在學二年級以上大學部學生,得申請陳果夫先生獎學金。
(一) 家境清寒 。
(二) 11 3 學年度第一學期及第二學期學業成績均為八十分以上 。
(三) 1 1 3 學年度第一學期及第二學期操行 成績均為八十分甲等以上 。
(四) 研究生、在職進修生已受公費待遇或同一學年度內已領取其他獎學金之在校大學部學生,均不得申請。
前項(一)款家境清寒證明文件,係指當年度由申請學生家長戶籍所在地之里(村)長出具正式證明書,如係僑生而在台未設戶籍者,應由僑務委員會或就讀學校出具正式證明書。
四、申請手續及應備證件
申請獎學金之學生, 應填寫申請書 ,連同學業、操行成績單及家境清寒證明文件及學生證影本送交系辦公室 。
五、本系申請截止日期
1 1 4 年 10 月 20 日(星期一 )下午五時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