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補助依據:教育部補助師資培育之大學落實教育實習輔導工作實施要點
二、補助資格:以114學年度第1學期實習學生 (須通過教師資格考試),且申請時符合戶籍所在地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審核認定之低收入戶及中低收入戶資格者為限
三、補助期程:114年8月至115年1月
四、補助金額:每人每月補助新臺幣1萬元,至多支領6個月
五、補助說明:
六、受理申請時間:即日起至114年7月31日(四)17:00止
七、申請程序:請填妥教育部補助清寒實習學生助學金申請表 (如附件) 及備妥相關證明文件後,於期限內親自繳交或掛號郵寄至師培中心實習組,逾時歉難受理。
八、備註:
若有任何疑問,請來信或來電至師培中心實習組,謝謝!
聯絡信箱:pw2k@nccu.edu.tw
聯絡電話:02-2939-3091分機60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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