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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試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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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26-08-11

教育部「116年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園教師資格考試」訂於 116年6月13日(星期日)舉行,請有志報考者提早準備,並務必排開時間。

 

★舊制師資生注意★

依教育部115年8月12日臺教師(四)字第1152602337號來函,提醒舊制師資生(107年2月1日以前已修習師資職前教育課程且完成教育實習課程者)以下相關法規規範及注意事項:

  • 師資培育法(以下稱本法)自107年2月1日修正施行,將教師資格考試檢定調整為先考試後實習,並於第21條第2項訂定過渡條款,即本法施行日起10年內(107年2月1日至117年1月31日止),已修習師資職前教育課程且完成教育實習課程者,得適用本法修正施行前之規定,免受第10條第1項第2款規定之限制,惟前已修習教育實習者,若逾過渡期間後仍應再受半年教育實習。
  • 由於目前教師資格考試每年於6月上旬舉辦1次,倘上開人員於116年度仍未通過教師資格考試,可繼續參加考試,惟於117年6月(含)以後通過者,則須再進行教育實習半年,始得取得教師證書。

考試相關資訊請參閱教育部教師資格考試官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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