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高級中等學校專業及技術教師遴聘辦法、高級中等學校專業及技術教師資格審核及發給教師證書作業要點、高級中等學校專業及技術教師任教專業科目、技術科目及特殊科目對照表及高級中等學校專業及技術教師甄審資格對照表等相關規定辦理。
二、前開相關法規已於114年11月修正發布(教育部主管法規系統:https://edu.law.moe.gov.tw/index.aspx查詢),擴大專業及技術教師任教科目範圍至自然、科技等STEM領域,師資生如有意願回歸教職,且為大學以上相關科系畢業,具6年以上專業工作經驗(工作經驗認定請參閱高級中等學校專業及技術教師甄審資格對照表)得依各高級中等學校甄選公告參與專業及技術教師甄選。
(一)專業與技術科目:機械群、動力機械群、電機與電子群、化工群、土木與建築群。
(二)特殊科目:
1、自然科學領域:物理專長、化學專長、生物專長、地球科學專長。
2、科技領域:生活科技專長、資訊科技專長。
三、師資生如有意願回歸教職,且為大學以上相關科系畢業,具6年以上專業工作經驗(依高級中等學校專業及技術教師甄審資格對照表認定之)得依各高級中等學校甄選公告參與專業及技術教師甄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