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國立政治大學教育學院「五年一貫修讀學、碩士學位」申請【依據】國立政治大學教育學院學生五年一貫修讀學、碩士學位鼓勵辦法。
【申請時間】 106 年 10 月 12 日(星期四)起至 106 年 10 月 31 日(星期二)下午 5 時止,將相關資料送至教育學院辦公室備審,逾期不受理。
【申請對象】 本院學士班學生,修業滿五學期,學業總學分加權成績平均名次在該班前百分之 三十者或其他學術表現良好者,均可向本院提出申請,參加本院碩士班先修生甄選。
【繳交資料】
(1 份正本、2 份影印本)
1.申請表(請依附檔之格式填寫,並簽名)
2.歷年成績單及成績排名證明書
3.自傳及讀書計畫
4.推薦函
5.其他有利審查文件
【錄取名單公布日期】11 月底前